即将出台的《国民营养条例》规定,集体用餐单位必须配备营养保健师;所有的幼儿园和学校都要配备营养保健人才。
《中国营养改善行动计划》中明确规定今后的保健营养品推销工作应由保健师承担,而不是推销员。
营养盲比文盲多
如果把缺乏营养知识称之为“营养盲”,那么我国的“营养盲”是相当普遍的。我国城乡居民对待饮食,大多数只有吃饱、吃好的概念。而所谓的“吃好”,主要是指吃鸡鸭鱼肉奶等中高档荤腥食品或味道独特的食品。他们很少知道人体需要什么营养素,各种食品含有什么营养,应当怎样搭配为平衡食品。例如,营养学要求早餐必须摄入足够的营养,特别是要有一定量的蛋白质和脂肪。但是我国绝大多数城乡居民都是早餐“凑合”。上海华东医院做了200户居民家庭调查,发现其中50%家庭的早餐完全没有动物蛋白或大豆蛋白。
一些机关、学校、工厂食品的早餐也往往是稀饭、馒头、咸菜,很少供应优质蛋白食品。不少高等学校的学生,由于早餐质量太差,常常在第三节课就产生饥饿感,听课效率下降。所有的集体食堂几乎没有懂营养的炊事员,他们在烹饪、配餐方面很少考虑营养方面的问题。城市的餐馆、饭店的厨师,虽有精湛的烹饪技术,能做出色香味俱佳的食品。但是,营养知识贫乏,更没有营养师来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原料、不合格烹饪方法。
我国生产食品的工厂、销售食品的企业也都没有营养师来作食品生产销售的营养指导和监督工作。保健品的发展很快,但是,不少卖保健品的人对营养一无所知,结果是伪劣产品居多,危害了消费者利益,更毁了保健食品这个健康产业。
对全国近1500个医院调查发现,从事营养工作的只有600人,其中营养师只有72人。我国绝大多数的医院病员膳食同集体伙食差不多,不能适应医疗需要。我国的医务人员营养知识也很缺乏,他们在医学院几年的学习中只能听20个课时的营养课,因此很难对病人进行营养膳食指导。有许多医生连糖尿病病人的膳食处方都开不出来。
营养发展后于经济发展
从宏观考察,我国的营养事业虽然近年已有很大的发展,但是,仍然很落后。我国的各级政府中没有主管营养事业的行政机构,在卫生部门没有主管营养工作的司局处,甚至于连专职管理人员都没有。我国营养专业断档30多年,改革开放后也主要是上世纪90年代开始有少数院校开设营养专业。最早医学院校为主,继而部分农业院校、商业院校、旅游院校开始培养少量营养人才。由于长期存在陈旧的饮食观念加之国家长期没有营养人才的岗位设置,因此我国营养人才的培养规模很小,速度慢。到目前为止,仍未建立起符合营养健康事业发展要求的职业营养师队伍。
目前世界各国包括像印度、印尼这样的发展中国家都设有专管国民营养的机构,开办有营养科学研究机构和培训从事营养工作人才的学校,营养事业在不少国家是一项指导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独立的科学和管理事业。以东邻日本为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虽然处在战败国地位,仍十分重视提高国民素质的营养事业。1954年日本就制定了《营养师章程》,规定了食品工业必须配备营养师,对食品加工、配膳实行营养指导、监督。之后颁布了《营养法》,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全国性营养调查,并以法律形势确定了营养师在食品工业、餐饮业、集体伙食单位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以后,又陆续颁布了《学生午餐法》、《料理师(即炊事员)法》和《乳儿健康检查法》。日本的厚生省还负责大力培训营养工作专业人才。日本平均寿命大大延长,平均寿命为世界第一,成为有名的“长寿之国”。最近报道女性平均寿命为86岁,很大程度受益于营养管理与科普。
据调查,日本全国人口和营养师比例为300:1,西欧为500:1,美国为200:1,我国为30万:1,与发达国家比较差距高达600倍以上。因此,营养人才严重影不足,已成为严重影响小康社会到来以及国民营养与健康事业发展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营养师队伍缺市场营养
需求决定供给,供给反过来还可刺激需求。由于只重视烹调技术、不讲营养配餐的中国饮食的长期存在,加上30多年营养专业人才培养的断代,使我国一直没有建立起营养人才的就业市场,营养师队伍的建立就缺乏了就业市场拉动力。
从人才结构的角度来考察,现阶段我国营养人才结构严重不合理。一个重视营养健康事业的发达国家,比较合理的营养师人才结构应该是:临床营养人才占10%-15%,大众营养师占70%-75%,特种营养师占5%-8%。而我国目前培养的营养人才中,医疗卫生系统占40%-49%左右,大学研究机构占30%左右,营养人才结构亟待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培养和使用是由人才未来发展的社会作用和利益机制为原始驱动力的。
对各类营养人才没有统一认识,又无法律、政策引导和规定,这就可能出现营养人才培养出来就失业的结果。
营养人才的社会作用没有被承认。医疗系统的临床营养师不少只是兼职人员,处于可有可无状态,全国95%以上的饭店宾馆、高档酒楼饭庄没有营养保健师的岗位设置。即使个别有此岗位,也多处于无事可干的状态。由于长期缺乏国民营养宣传教育,各级领导者缺乏员工营养配餐、合理用餐的观念。因此,没有设置营养师岗位、使用营养师的意识。这就必然使营养人才培养缺乏内在动力。
法规市场双向推动培育策略
开发营养人才教育,普及国民营养知识,发展健康事业,是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后,直接关系到国民整体素质、人力资源水平和国家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竞争力强弱的重大战略问题。为此,必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营养与营养师法》。
通过国家立法和政策引导,建立营养人才岗位和就业市场体系。市场体系的建立必须分析人才需求结构体系,做出需求预测。
制定人才培训规划、结构比例,其培养重点为:(1)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学生食品生产基地等必须配备营养人才;(2)各种饭店、宾馆、高中档酒楼饭庄应该配备营养人才;(3)各个大中型企业单位,政府机构,科研院所应配备营养人才;(4)各医院系统应配备营养人才;(5)特种人群,如国家军队,矿山,特种行业,应该配备营养人才;(6)社区服务,指导社区居民的饮食;(7)提高保健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8)提高家政人员素质;(9)国家领导人家庭、先富人群的营养人才配备;(10)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病的营养咨询服务;(11)老年人、儿童、少年、孕妇、白领、金领的特殊人群服务;(12)各种食品厂、保健品厂营养人才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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